武汉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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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以下材料到职工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待遇申领手续:1 、《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2、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产的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3 、未办理生育就医登记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法律依据:根据《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 、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申请后 ,应当在20日内完成审核结算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 ,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武汉生育津贴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一、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社保包含五个险种:养老、医疗 、工伤、失业、生育。享受生育保险即想申领生育保险金的前提条件是:

1 、买了社保,并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

3、生产当月生育保险必须在参保状态 。

二 、生育登记和就医流程

(1)登记:

职工诊断妊娠后或需计划生育手术的,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生育就医登记表》 ,提供生育服务证、社会保障卡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需另外提供失业证明及失业金领取记录;

(2)首次产检:

 凭《生育就医登记表》到市(区)妇幼保健院进行首次产检,首检费用185元由医院垫付 ,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3)中晚期产检:

职工在自己选定的产检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中晚期产检费315元由医院垫付 ,超315元后自费;

(3)职工分娩、流引产和计划生育手术

到自己选定的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政策内的费用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

(4)产后访视:

医疗机构上门访视时 ,职工提供《生育就医登记表》并确认。产后访视费由医疗机构垫付,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根据武汉医保发布的生育津贴相关指南,生育津贴由女职工生育分娩或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申领,生育津贴支付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详细武汉生育津贴办理流程请看正文 。

武汉生育津贴办理方式及流程

1 、生育津贴由女职工生育分娩或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申领,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持想应材料,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2、职工生育津贴申请材料交单位后,若单位申报不及时或账户提供有误、支付失败等原因导致等待时间过长,可与参保单位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武汉医保局将及时核查处理。

3 、职工可通过湖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厅-“我要查 ”-“生育津贴申报记录查询”里,查询生育津贴申报记录及相关进度情况 。

办理时间: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

办理地点:辖区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社会保障卡);病历资料;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

办理时限:生育津贴支付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关于“武汉生育津贴领取条件”这个话题的介绍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 ,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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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3条)

  • 东方宸的头像
    东方宸 2025年09月10日

    我是翰腾号的签约作者“东方宸”

  • 东方宸
    东方宸 2025年09月10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武汉生育津贴领取条件”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武汉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法律分析:...

  • 东方宸
    用户091011 2025年09月10日

    文章不错《武汉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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